為更好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在改善電力供需狀況、促進新能源消納的基礎上,進一步引導用戶調整用電負荷,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有關要求,結合現行分時電價政策執行評估等情況,省發展改革委制定印發了《關于優化調整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政策原文: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優化調整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問1:為什么要對分時電價政策進行調整?
答:2023年11月,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有關要求,省發展改革委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制定印發《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云發改價格〔2023〕1107號),建立健全了我省分時電價機制,自2024年1月1日起,工商業用戶全面執行分時電價政策。
分時電價政策執行以來,引導用戶移峰填谷的效果明顯,對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新能源大規模投產,省內負荷峰谷時段分布發生顯著變化,中午時段負荷最低、晚高峰負荷最高,面臨午間調谷、晚間頂峰壓力。為此,依據云發改價格〔2023〕1107號文件中明確的分時電價動態調整機制,經綜合研判,對現行分時電價政策進行優化調整。
問2:本次優化調整主要有哪些變化?
答:本次優化調整主要有三方面變化:
變化一:峰平谷時段劃分。自2025年1月1日起,高峰時段從9:00—12:00、17:00—22:00調整到7:00—9:00、18:00—24:00;低谷時段從23:00—次日7:00調整到2:00—6:00、12:00—16:00;平時段從7:00—9:00、12:00—17:00、22:00—23:00調整到0:00—2:00、6:00—7:00、9:00—12:00、16:00—18:00。后續視電力供需狀況、系統調節能力等因素,并結合經濟社會承受能力,適時調整。
變化二:暫緩執行尖峰電價。自2024年12月1日起,暫緩執行尖峰電價(1、3、4、12月每日2小時),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變化三:優化分時損益分攤分享機制。峰谷電價形成的資金損益,從執行分時電價的全體工商業用戶按用電量平均分攤(分享),調整為一般工商業用戶和大工業用戶產生的損益資金由執行分時電價的一般工商業用戶和大工業用戶按實際用電量分別對應分攤(分享)。
問3:《通知》中提到的繼續按照原分時電價政策規定執行的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本次除了以上三方面變化外,繼續保持原規定執行的內容包括:
不變之一:維持峰平谷時段時長不變。分時電價政策仍維持高峰、平段、谷段各8小時的時長安排。
不變之二:維持政策實施范圍不變。實施范圍不作調整。
不變之三:維持浮動系數不變。高峰、平時、低谷時段電價比為1.5:1:0.5。即平時段電價為基準價,高峰時段上浮50%,低谷時段下浮50%。
問4:此次優化調整執行范圍涉及哪些電力用戶?
答:本次優化調整后的執行范圍與現行政策的范圍保持一致,即除國家有專門規定的電氣化鐵路(含地鐵)牽引用電外,所有大工業用戶和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業用戶均執行分時電價。100千伏安以下的一般工商業用戶、居民和農業用電不執行分時電價。
問5: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是否調整?
答:考慮居民電動汽車充電習慣和特性,為保障居民用戶充電的便利性,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不作調整,繼續按照《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試行)》(云發改價格〔2023〕1109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問6:本次調整從什么時候開始執行?
答:峰平谷時段的調整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暫緩執行尖峰電價從2024年12月1日起執行。
問7:新的分時電價政策對電力用戶會產生怎樣的影響?
答:此次時段調整,白天9:00—18:00這9個小時從4小時高峰、5小時平段調整為4小時谷段、5小時平段,基本覆蓋了白天用電量較大的時段,企業可利用白天時段連續生產。對于日間用電量大、調整負荷能力差的企業,9:00—18:00時段取消峰段,將有效降低工商業用戶用電成本。
問8:對光伏等新能源發電企業有何影響?
答:本次調整將午間新能源大發時段調整為低谷時段,價格執行平時段電價下浮50%,利用價格杠桿效應引導工商業用戶調整生產班次,將負荷轉移至午間光伏大發時段,促進白天多生產多用電,對促進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有效消納具有積極意義。同時,省內分時電價政策針對用戶側,未直接傳導到發電側,本次調整總體來說對發電側上網電價影響不大。
問9:對儲能企業有何影響?
答:新政策將谷段的8小時,從原來的23:00—次日7:00拆分為2:00—6:00、12:00—16:00午間和晚間各4小時低谷時段,儲能企業可優化實現“谷充峰放”兩充兩放運行模式,進一步拉大價差空間,提升儲能企業經濟效益,促進新型儲能發展。
問10:工商業用戶如何主動適應分時電價政策?
答:一是優化排產,盡可能錯避峰。結合生產計劃,優化每日生產安排,盡可能減少峰段生產時間。
二是節能提效,精細化用能。用好9:00-18:00白天時段9小時的連續平谷時段安排生產,盡可能減少設備啟停次數,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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