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在國家“雙碳”戰略(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宏觀背景下,制造業的綠色低碳轉型已成為必然趨勢。作為推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關鍵工具,“綠色工廠”的評價標準也需與時俱進。
近期發布的《綠色工廠評價通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2025版征求意見稿”)對2018年正式實施的版本(以下簡稱“2018版”)進行了全面修訂。本次修訂旨在更有效地引導工廠降低碳排放、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從而實現更高質量的綠色發展。本文將深入解讀2025版征求意見稿相較于2018版的主要差異與升級內容,幫助企業理解在“雙碳”目標下,綠色工廠評價標準更新的重要性和具體變化。
01
標準重大變化:框架與理念的革新
2025版征求意見稿在評價框架和核心理念上相較2018版有顯著調整,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五化”內涵調整 (舊“五化” vs 新“五化”)
2018版: 沿用《中國制造2025》提出的綠色工廠內涵,即“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這五個維度構成了評價的核心框架。
2025版征求意見稿: 對“五化”體系進行了重構,新的五類一級指標調整為“能源低碳化、資源高效化、生產潔凈化、產品綠色化、用地集約化”。
變化解讀:
整合與升級: 將原先獨立的“原料無害化”和“廢物資源化”整合為“資源高效化”,更側重于原材料和水資源的全流程高效利用及廢棄物的循環再生。 新增維度: 增加了“產品綠色化”維度,將評價范圍從工廠內部的生產過程延伸至產品本身的全生命周期環境影響,強調產品的生態設計和低碳屬性。 延續性: 保留了“能源低碳化”、“生產潔凈化”和“用地集約化”三個維度,確保了評價體系在核心領域的連續性。 意義: 這一調整反映了標準從關注工廠內部投入產出,擴展到關注產品環境績效和資源綜合效率的更系統化視角,更契合當前對全鏈條綠色低碳的要求。
引入雙評價維度 (“基本要求” + “評價指標”)
2018版: 評價指標體系相對混合,基礎要求和績效指標并未作嚴格區分。
2025版征求意見稿: 構建了“基本要求”和“評價指標”兩大評價維度。
變化解讀:
基本要求: 作為“入門門檻”,規定了工廠必須滿足的合規性、管理體系等基礎條件。企業必須首先全部滿足這些要求,才能進入后續評價環節。 評價指標: 在滿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新的“五化”框架設置具體的量化績效指標體系,用于評分和判定工廠的綠色水平。 意義: 這種“先基礎、后績效”的評價邏輯,突出了合規性和管理基礎的重要性,確保入選的綠色工廠不僅績效優異,而且管理規范、底線牢固。
強調“三個能力”建設
2018版: 對碳管理、供應鏈、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相對分散或為建議項。
2025版征求意見稿: 在“基本要求”中明確增加了對企業三方面系統能力的強制性要求:
碳管理能力: 要求企業必須開展溫室氣體核算與報告,設定減排目標,并將碳管理納入日常運營。 供應鏈綠色管理能力: 要求建立綠色采購機制,推動供應商提升環境績效。 信息披露與持續改進能力: 要求每年編制并公開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或綠色低碳發展報告),披露綠色績效,接受社會監督。
意義: 這“三大能力”的提出,標志著標準從關注靜態的績效結果,轉向更加注重企業建立長效機制和體系化能力,以適應未來更嚴格的綠色發展和監管要求。
02
評分門檻:2025版的四項強制性“基本要求”
新版通則在“基本要求”部分設置了明確的“一票否決”條件。企業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四項要求,才有資格被評價為綠色工廠:
合規性要求:
企業必須依法設立,開展運營。
近三年內無重大安全、質量、環保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記錄。
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總量符合要求。
意義: 強調合法合規是底線,任何重大違規將直接失去參評資格。
四大管理體系要求:
企業需建立并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GB/T 19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GB/T 45001 )、環境管理體系(GB/T 24001)和能源管理體系(GB/T 23331 )。
意義: 要求企業必須具備完善的管理制度基礎,確保綠色實踐有體系支撐。這使得相關體系認證幾乎成為申報的“標配”。
碳核算與報告要求
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標準 GB/T 32150 及 GB/T 32151 系列(針對不同行業的溫室氣體核算方法)對其溫室氣體排放進行核算和報告。
意義: 將碳排放核算從2018版的“宜開展”升級為強制要求,凸顯了在“雙碳”目標下企業摸清自身“碳家底”的極端重要性。
可持續發展報告要求
企業需每年編制并公開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或綠色低碳發展報告,披露綠色發展目標、措施和績效。報告可參考相關披露準則(如《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
意義: 將企業整體的綠色或ESG信息披露提升為強制性要求,推動企業從“幕后”走向“臺前”,增強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促進持續改進。
這四項硬性門檻大幅提升了綠色工廠的評選基準,迫使企業必須先在合規、管理、碳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打好堅實基礎。
03
指標拆解:新版“五化”指標體系變化
通過基本門檻后,具體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也發生了顯著變化。以下是新舊版本在“五化”維度下核心二級指標的對比:
總結: 新版指標體系在保持部分核心指標連續性的基礎上,顯著加強了對資源綜合效率(特別是水和再生資源)、產品全生命周期環境影響(碳足跡、綠色設計)、能源結構優化(可再生能源)以及過程技術(清潔生產改造)的關注。
04
計算方法與工具建議:更規范、更量化
2025版征求意見稿不僅更新了指標,還在評價方法和數據核算上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評分方法升級:引入“基準值 vs 引領值”
對定量指標,需設定“基準值”(行業平均水平,應達到的底線)和“引領值”(行業先進水平,如前5%,爭取的標桿)。
評分采用百分制,達到引領值得滿分,低于基準值得0分,介于兩者之間按比例得分。
企業總得分需達到規定門檻(且滿足所有基本要求)才能被認定為綠色工廠。
意義: 使評價更客觀、量化,并提供明確的行業對標參考,激勵企業追求卓越。
數據邊界與核算規范化:
強制性標準應用: 要求嚴格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指標計算(如能耗限額標準、用水定額標準、產品可回收利用率計算標準GB/T 20862等)。
碳核算依據: 明確指定工廠層面碳核算依據GB/T 32150和GB/T 32151系列(覆蓋范圍通常包括直接排放和能源間接排放)。
產品碳足跡(PCF)核算: 建議依據最新發布的GB/T 24067-2024《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量化要求和指南》(對標ISO 14067)進行。
意義: 強調數據來源的可靠性、計算方法的規范性和邊界的清晰性,確保評價結果的準確和可比。
推薦關注的配套標準與工具:
碳排放核算: GB/T 32150-2015, GB/T 32151系列。
產品碳足跡: GB/T 24067-2024。
能源/水計量: GB 17167, GB/T 24789 (指導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
能耗/物耗計算: GB/T 2589 (綜合能耗), GB/T 18820 (單位產品能耗限額), GB/T 29116 (原材料消耗)。
產品回收利用: GB/T 20862。
生態設計: GB/T 32161。
ESG/可持續發展報告: 參考證監會、交易所等發布的披露指南。
工具應用: 考慮引入能源管理信息系統(EMS)、碳管理軟件平臺、生命周期評價(LCA)工具等,提升數據管理和分析能力。
05
企業應對指南:邁向新標準下的綠色工廠
面對新版標準帶來的更高要求和更廣范圍,企業應未雨綢繆,采取系統性行動: 開展差距分析: 對照2025版征求意見稿的“基本要求”和“評價指標”進行全面自查,識別現有差距,制定改進計劃。 建立碳盤查機制: 盡快按照國標要求建立或完善企業碳排放核算體系,摸清碳家底,考慮第三方核查。 制定綠色規劃: 制定正式的、可量化的中長期綠色低碳發展規劃及年度實施方案。 完善管理體系: 確保四大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并通過認證;建立綠色采購制度,管理供應鏈環境風險。 推動技術改造: 淘汰落后產能,投資節能、節水、減污、降碳的技術和設備升級改造。 聚焦產品綠色化: 將生態設計理念融入產品開發,開展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提升產品可回收性。 加強數據管理: 完善能源、水、物料的計量體系,建設信息化管理平臺,確保數據準確、可追溯。 編制發布報告: 建立流程,按要求編制并公開發布年度可持續發展(或ESG)報告。 強化內部能力: 對員工進行綠色發展理念和技能培訓,營造全員參與的綠色文化。 持續審核改進: 將綠色工廠指標納入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對照標桿持續改進,形成PDCA閉環。
結語:
《綠色工廠評價通則》的修訂升級,是“雙碳”目標下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綠色發展的必然要求。2025版征求意見稿通過調整評價框架、提高準入門檻、擴展評價維度(特別是產品端)、強化碳管理和信息披露要求,為企業指明了更清晰、更系統的綠色轉型路徑。面對新標準,企業不應視其為負擔,而應看作是提升管理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力、履行社會責任的契機。唯有主動對標、系統規劃、扎實行動,才能在新一輪的綠色發展浪潮中贏得先機,真正實現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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