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位在彰化外海的離岸風力發電場。(臺電提供)
據共同社報導,日本政府12日在內閣會議上敲定《可再生能源海域利用法》修正案,把允許設置海上風力發電設備的范圍從領海擴大到專屬經濟區(EEZ)。力爭在本屆國會通過。為實現2050年溫室氣體凈零排放的政府目標,政府希望加大導入海上風力發電。
日本海洋政策擔當大臣松村祥史12日在記者會上強調:「海上風力發電是可再生能源成為主力電源的王牌。我們將切實展開工作,使法案盡快獲得通過。」
修正案寫明,政府首先把自然條件等適宜的海域指定為「招募區域」(暫名)。有意參與的企業提交項目計劃,經過包括漁民等利益相關方的協議會討論后,若能得到理解,則由國土交通相和經濟產業相予以批準。
日本政府提出的目標是到2040年,讓海上風力發電能力最高達到4500萬千瓦,相當于約45個核電機組。
特別聲明:本網站轉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與作者,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凡來源注明低碳網的內容為低碳網原創,轉載需注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