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皇廷國際大酒店換熱及中央空調系統節能改造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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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名稱
上海皇廷國際大酒店換熱及中央空調系統節能改造項目
二、案例業主
上海皇廷國際大酒店位于浦東川沙功能區,是五星級酒店,2010年開業,客房195間,共12層,樓高50米。
酒店的空調系統主機為一臺上海開利離心式冷水機組和一臺螺桿機冷水機組,采用時間與溫度結合的調節方式,末端裝置采用溫控調節,而原有的控制系統并未起到太多的自控作用。該酒店的熱源由蒸汽鍋爐提供,目前系統調節方式由人工根據經驗和負荷進行鍋爐的開啟,鍋爐自身根據壓力設定和反饋進行燃燒調節。
三、案例內容
1.技術原理及適用領域
節能服務公司的主要產品為WESTAR系統,此系統為管理型節能,是在不改造原有設備的前提下,采用先進的能效數學模型,通過分析能耗系統運行狀況,實時采集各項運行數據及外圍信息,預測系統變化趨勢并產生控制模式和策略。WESTAR系統具有自我學習功能,在對設備進行動態跟蹤和調整運行效率的同時,還能夠進行遠程實時的監測和控制。
WESTAR系統的核心是控制軟件,以系統動態能耗模型為基礎的預測控制,適合于中央空調、鍋爐燃燒以及供熱采暖這樣復雜、非線性和時變性系統的控制。WESTAR系統由控制接口、設備模型、建筑物模型、系統運行模型、數據庫等構成。控制的核心是系統動態能耗模型,利用數學模型對系統進行處理,實現對復雜系統的趨勢預測與控制。在控制過程中,數學模型構成自尋優的控制策略。
2.節能改造具體內容
酒店中央空調系統、換熱站系統節能改造。具體包括中央空調冷凍機、冷凍水循環泵系統、板換器、采暖循環泵系統。
3.項目實施情況
該項目自2011年6月12日開始實施,目前運行狀況良好。
四、項目年節能量及節能效益
1.節能量
(1)原系統(設備)主要參數及用能情況。
表1 原系統(設備)主要參數及用能情況
表2 輔機參數
空調系統采用時間與溫度結合的調節方式,末端裝置采用溫控調節,供冷時間為每年的5-9月,運行時間約為140天,每天24小時運行。按照客戶提供的數據,系統主機的耗電量為266.67萬千瓦時,按照每度電0.93元核算,則系統主機每年的能耗費用248萬元。輔機系統耗電量為93.33萬千瓦時,每年能耗費用86.8萬元。
中央空調年耗電量合計360萬千瓦時,年能耗費用合計334.8萬元。
(2)系統(設備)改造后用能情況。
改造后系統的主機耗電量為226.67萬千瓦時,按照每度電0.93元核算,則系統主機每年的能耗費用為210.8萬元;輔機系統耗電量為65.33萬千瓦時,年能耗費用60.76萬元。中央空調年耗電量合計292萬千瓦時,年能耗費用合計271.56萬元。
(3)節能量計算方法。
雙方人員共同對設備改造的節能效果進行測試。對比的冷凍機數量和換熱器以實際需要開啟的數量為準,備用機不再另進行對比測試。過程采用交叉對比法,分別統計使用WESTAR節能系統和未使用WESTAR節能系統時的實際耗能量,采集不同情況下的耗能數據,最終計算出節能改造后的節能率。
每次選擇天氣狀況相近的2天進行測試。早晨開關機時間相同,運行冷機和板換器應相同,水泵開啟狀況應相同。末端風機風扇等開啟數量相同。兩天氣溫相差在正負2度以內,確定為相同工況。
第1天,直通(原有模式)運行一天,記錄能耗量;第2天,節能(節能模式)運行一天,記錄能耗量。
分別在初夏、盛夏、末夏、初寒、嚴寒、末寒各做一次交叉對比測試,以確定不同時節的節能效果。
電表讀數以新裝清華聯智能電表為計量工具,每天早晨開機前和晚上關機后記錄能耗數據,熱力表讀數以熱力公司已安裝的熱力表為計量工具。《節能系統數據對比測試表》附后。
第一次測試完成后,雙方在對比測試報告上簽字確認后,完成對比測試,并作為雙方項目驗收、履行合同、分享節能效益的依據,節能效果分享時期從第一次節能測試完成之日算起。
測試時間為2天,每天測試時間從早晨開機到晚上關機。
①節能效益實測方法:
以2~4天為單位,雙方選定測試期后各自運行改造前后的系統,在相同時間間隔內統計各自的能耗,重復2次,并按下述公式計算:
節能率=(1-改造后耗量/改造前耗量)×100%。
②節能效益計算方法:
月節能效益=[改造后月耗量/(1-節能率)-改造后月耗量]×能源價格
雙方根據實際項目情況選定具體的節能效益測試間隔和計算方法。
(4)項目年節能量。
中央空調系統年節省電量共計68萬千瓦時,折合231.2噸標準煤。
2.節能效益
中央空調系統年節省費用共計63.24萬元。
五、商業模式
該項目采用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節能服務公司前期免費將產品安裝在客戶的中央空調系統中,產品安裝、調試完畢后,進入產品投資回報期,節能效益分享期為8年,自雙方簽署項目驗收報告的次日開始計算。分享期間以每滿12個月為一年計算,即從雙方簽署項目驗收報告的次日開始計算(除非雙方另行約定),至下一年的相應日為一年。在此期間內,客戶應在每月的7日前,按照以下金額、比例和方式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上月的能效收益款。投資合作期結束后,客戶將擁有設備及全部節能收益。
節能服務公司與業主分享比例:第一年至第四年為8:2,第五年至第六年為5:5,第七年至第八年為2:8。
六、融資渠道
項目資金為節能服務公司自有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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