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青海格爾木光伏發電有限公司2MW垂直立柱斜單軸跟蹤系統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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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名稱
國電青海格爾木光伏發電有限公司2MW垂直立柱斜單軸跟蹤系統項目
二、案例業主
國電青海格爾木光伏發電有限公司隸屬于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是經國務院批準,于2002年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的基礎上組建的全國五大發電集團之一。中國國電目前擁有23個區域和省級分公司、25個特大型子公司、4個科研機構、近300家基層發電企業、7家上市公司,擁有5家國內A股上市公司和2家香港H股上市公司。
三、案例內容
1.技術原理及適用領域
該工程采用的是WXHY-60VT-I34型垂直立柱斜單軸,控制系統由每兆瓦主控柜、單臺控制系統、驅動裝置、后臺監控、風速儀等組成。
圖1 控制系統圖
每兆瓦主控系統采用西門子PLC控制。
通過人機接口面板輸入經緯度、時間、海拔,PLC自動計算太陽高度角、方位角,系統自動將支架當前角與太陽實際方位角作比較,當之間的差值大于設定值時,系統啟動跟蹤,實現光伏組件對太陽方位角的精確跟蹤。高度角小于0度時,系統自動發出指令,所有支架運行至原點停止。
該系列太陽能自動跟蹤系統智能化程度高,穩定性好,采用最佳角度垂直立柱斜單軸在格爾木地區年可提高發電量25%~30%,該跟蹤系統可適用于大型光伏電站園林景區、沙漠灌溉、基站通訊等。
圖2 控制流程圖
2.節能改造具體內容
該項目中兩兆瓦采用垂直立柱單軸代替傳統的固定支架,固定支架電池組件面向正南,僅有正午12時,電池組件面與太陽方位角方向陽光垂直,大大限制了電池板面的有效輻照值;跟蹤系統可在東西200°內保持電池組件平面與太陽方位角方向陽光垂直,增加電池組件表面輻照能量。在不增加業主投資前提下跟蹤系統年發電量比固定支架提高25%以上。
3.項目實施情況
該項目地點距離格爾木東出口收費站約12千米,項目開工時間為2012年11月15日安裝調試完成時間為2013年3月15日,竣工時間為2013年12月3日,跟蹤系統運行穩定,發電量提高達到理論值,得到業主和業界的好評。
四、項目年節能量及節能效益
系統改造前采用固定支架安裝電池板每兆瓦年發電量為1860MWh,改造后采用垂直立柱斜單軸跟蹤系統每兆瓦年發電量為2318MWh。
該工程年提高發電量為:(2318-1860)x2-916MWh;
916000kW:hx0.000330tce/kW·h=302.3tce。
年節能量為302噸標準煤,年節能經濟效益按格爾木地區并網電價1元/kW·h,年增加91.6萬元。
五、商業模式
該項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效益分享型商業模式,雙方分享該項目帶來的發電增量的效益。一是建設期業主不需要增加任何資金投入,只要按照常規固定支架的費用投資,太陽能跟蹤器從設備到輔件及安裝所增加的費用完全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二是終身免費維護,在運營期間,定點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對跟蹤設備進行全程維護保養;三是與業主一起,積極參與電站的建設和維護努力確保系統的正常良好運行,確保系統的穩定性和可靠性,最大限度地提高發電量。
雙方分享發電增量效益的起始日為項目建成正式投運驗收的日期,甲乙雙方以簽證
文件為準。項目分享期為25年。該項目資產在項目完成建設后,在項目執行期間項目的產權歸乙方所有。期滿乙方自行退出,項目資產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同時移交項目的技術資料、清單,分享期結束后由甲方自行管理,收益歸甲方所有。
項目發電增量的測量以光伏發電單元出口的電量計量表計數據為準,在發電增量確認后,發電增量效益甲方獲得30%,乙方獲得70%。甲方每月與電網公司按照火電標桿上網電價結算的電費到賬、并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格發票(增值稅發票)后3個工作日內將增發電量效益的70%支付給乙方。項目發電增量的測量以光伏發電單元出口的電量計量表計的數據為準,同時抄錄業主2個相同容量、固定式支架上相同設備的光伏發電單元上網計量表計數據取平均值作為對比依據。
六、投資額及渠道
該項目投資118萬元,為節能服務公司自有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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