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廣東、河北等地后,又一地明確制氫加氫站可不入化工園區。
11月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吉林省氫能產業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該文件明確指出:
1. 電解水制氫(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等綠氫生產項目及其制氫加氫一體站不需在化工園區內建設。
2. 綠氫生產不需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
同時,關于氫能?;芳澳茉磳傩詥栴},近日央視也作了相關報道。
11月20日,央視財經發布了一篇題為《全球領先!年內已投資3000億元!這一大市場,“氫氫地”來了》的文章,報道了3個綠氫示范項目、2家制氫裝備企業。
其中,文章提到,國家電網安徽電力兆瓦級氫能綜合利用示范站,已拿到安徽省首個制氫加氫一體站的經營許可證,意味著該站可以就近制氫,打破了此前氫氣制備只允許在當地化工園區內進行的情況。
一直以來,出于氫氣具有高度的易燃性和易爆性,我國將氫列為危化品范疇。但隨著氫的能源屬性逐步明確,近年來,國內多地紛紛探索對可再生能源制氫在危化品許可方面的政策進行松綁,這也為氫能產業發展按下了“快進鍵”。
索比氫能網據公開信息統計,截至現在,我國已有8個省市地區發布相關的“松綁”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作圖:索比氫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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