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常州全力打造引領長三角、輻射全國、在全球有影響力的“新能源之都”,2023年該市GDP晉級“萬億俱樂部”,新能源產業產值達7500億元,占全市工業產值規模近三分之一……
黨的中心工作推動到哪里,檢察工作就跟進到哪里。2023年3月,《常州市人民檢察院關于服務保障新能源之都建設的意見》出臺,通過成立服務工作專班、設立知識產權工作站等16項措施,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有力有效服務發展大局。2023年至2024年11月,該市兩級檢察機關已辦理涉新能源產業刑事犯罪案件48件55人,發出檢察建議12份,幫助新能源企業挽回經濟損失9200余萬元;辦理公益訴訟案件100余件,為新能源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生態,以法治化營商環境之“優”,助力經營主體發展之“贏”。
打防并舉懲治企業內部腐敗
2024年3月,審計部門在對常州市金壇區一家動力電池頭部企業進行審計的過程中,發現該企業原銷售經理馬某涉嫌商業賄賂犯罪,遂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4月24日,公安機關對該案立案偵查,邀請檢察機關派員依法介入,引導偵查。
經查,2022年6月至9月,馬某在任職期間與某公司洽談儲能電池倉項目時,向銷售總監何某謊稱對方公司有關人員索要好處費。此后,馬某伙同糜某采用虛假技術服務合同形式侵占公司費用共計400余萬元,并從中拿出60萬元送給何某,糜某獲利65萬元。2024年6月,公安機關以涉嫌職務侵占罪將馬某、何某提請逮捕,糜某被取保候審。
受理該案后,常州市金壇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張純陽經審查發現,何某涉嫌職務侵占罪的主觀故意證據不足:“馬某一口咬定何某事先知情,與其合謀共同侵占公司資金,而何某辯稱其并未與馬某合謀,只是收受其好處費。兩人是共同職務侵占還是馬某單獨侵占后向何某行賄?”該院對馬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對何某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同時列出補充偵查提綱,引導公安機關繼續偵查取證,并督促馬某等人主動退贓,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
2024年8月,該案被移送金壇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在馬某與家屬的聊天記錄中,張純陽發現了馬某因擔心事情敗露,為堵住何某的口,事后向其行賄的客觀證據,從而排除何某涉嫌職務侵占罪的主觀故意。
2024年9月13日,金壇區檢察院以馬某涉嫌職務侵占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糜某涉嫌職務侵占罪,何某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向法院提起公訴。10月31日,馬某因犯職務侵占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24萬元,糜某因犯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何某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5萬元。三人均未提出上訴。
這樣的新能源企業內部腐敗案件并非個例。據統計,2023年以來,常州市檢察機關辦理的涉新能源產業刑事案件中,企業內部人員職務犯罪案件有26件48人,占比高達50%以上。
為何新能源企業內部腐敗案件頻發?常州市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主任李洪凱表示,近年來,新能源產業發展迅猛,企業抓住“風口期”集中精力開拓市場,對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不夠重視;而新能源企業工作人員流動性很強,一些員工法律意識淡薄,利用公司管理漏洞肆意侵害公司利益。對此,金壇區檢察院結合辦案中發現的問題,采取制發檢察建議、組織企業人員觀摩庭審、開展精準法治宣傳等措施,幫助企業堵漏建制、提高管理水平,強化企業內部人員守法意識,預防企業內部腐敗。
“檢察官定期到企業溝通交流,從加強核心研發崗位管理、商業秘密管理、日常巡查監督等多方面,幫助企業建章立制,挽回經濟損失。”2024年9月6日,在金壇區檢察院與當地工商聯聯合舉辦的“檢企共話新能源發展”活動中,一家動力電池頭部企業代表說。
破解新能源知識產權案件技術壁壘
2020年3月,常州某新能源材料加工設備公司(下稱“A公司”)原高管王某、技術人員李某、銷售人員陳某等4人成立B公司,使用從A公司獲取的設備圖紙等技術信息生產同類產品,并利用低價優勢造成A公司流失大量客戶。A公司發現后,向公安機關報案,同年8月,公安機關以王某等4人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立案偵查。2021年12月,該案被移送常州市新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2022年12月,該院以王某等4人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提起公訴。2023年3月和2024年10月,法院4次開庭審理此案,控辯雙方圍繞該案鑒定意見能否證明A公司的技術信息屬于商業秘密進行激烈抗辯。因涉及該案設備圖紙的技術鑒定異常復雜、爭議較大,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承辦檢察官徐周告訴記者,企業商業秘密包含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兩大類,而侵犯技術信息類商業秘密案件辦理難度更大。針對技術信息是否屬于商業秘密問題,司法辦案中都是通過委托知識產權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予以認定,不同鑒定機構有時會出具意見相左的鑒定意見。而新能源行業專業性強,檢察官在審查鑒定報告時難免遭遇技術知識壁壘。
如何破解審查鑒定報告的難題?2024年初,常州市新北區檢察院梳理了近年來辦理的10余起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并建立數據庫,在充分聽取專家學者意見的基礎上,圍繞商業秘密技術鑒定審查的內涵和基本思路、程序性審查要點、同一性鑒定的實質性審查要點等內容,提出38項審查規范和要點,于2024年7月發布《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的技術鑒定審查指引》,為商業秘密技術鑒定的審查提供“清單式”規范指引,有效解決了辦案人員在商業秘密技術鑒定審查中方向思路不清、要點重點不明、判斷標準不一等問題。同時,該院積極借力“外腦”,與蘇州大學蘇州知識產權研究院建立合作關系,組建知識產權專家庫,助力檢察官開展技術鑒定審查,為高質效辦理商業秘密案件提供智力支撐。
常州市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副主任黃偉告訴記者,目前,審查指引已在全市試點推廣使用,檢察機關在辦案中逐步將審查商業秘密鑒定意見的要點轉化為規范偵查取證的證據標準傳導給公安機關,從而推動侵犯商業秘密案件偵查、審查標準統一,提高辦案質效。
“公益訴訟+”為新能源產業構建健康“生態鏈”
近年來,新能源汽車、新能源電池、光伏電池板等新能源產品走入人們的日常生活,在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引發了一系列可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潛在風險。
2023年3月,常州市天寧區檢察院接到張女士的投訴舉報信息:“小區地下車庫新能源充電樁越來越多,物業工作人員說已經達到電容上限,我擔心引發消防安全隱患。”
該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迅速跟進,針對轄區老舊小區多的實際情況,對新能源充電樁投訴舉報信息進行“清單式”梳理調查。檢察官調查發現,張女士所在小區因個人安裝充電樁較為分散,消防設施難以系統配備,小區電容已達上限。而其他多個小區也同樣存在上述問題,同時還存在私拉亂接電線、充電樁過少等問題。
2023年10月,天寧區檢察院依法立案調查,針對調查發現的問題,向屬地街道辦事處送達檢察建議,建議加強監管,在老舊小區改造中同步完成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樁和充電配套設施安裝。屬地街道辦事處收到檢察建議后,已整改消防安全隱患18處,目前該項工作仍在進一步推進中。
在指導天寧區檢察院辦理上述案件的同時,常州市檢察院于2023年5月與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應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建立了“公益訴訟+”機制,在全市開展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安全治理、光伏板違規搭建、廢舊電池回收等多個專項行動,全面排查安全隱患,為“新能源之都”建設護航。
常州市各基層檢察院結合本地實際,迅速行動:武進區檢察院督促區城市管理局對轄區多個小區光伏屋頂組件違規搭建進行調查處理;新北區檢察院針對轄區廢舊鉛酸蓄電池無證回收等問題,督促職能部門開展銷售端、使用端、回收端全鏈條專項整治,先后制發檢察建議3份,相關部門均已整改到位。
“新能源產業包括上游原材料生產研發、中游零部件加工制造、下游使用回收等環節,檢察機關通過開展公益訴訟,為保障新能源產業形成良性循環、可持續發展的‘生態鏈’作出了積極貢獻。”全國人大代表,中創新航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靜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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