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涪陵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關于區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306號建議的復函。其中提到,加快構建充電基礎設施網絡體系,推進電網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優化能源資源配置,鼓勵建設“光、儲、充”一體化充電站,積極打造光伏發電、儲能節能、電車充電等設施相互協調支撐的源、網、荷、儲新型智能微電網,提高電網對清潔能源的接納、配置和調控能力,減輕電網負荷壓力,從而降低充電基礎設施用電成本。
詳情如下 :
重慶市涪陵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區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306號建議的復函
楊代柏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推動落實建充電樁和執行峰谷電價補貼的建議》(第306號)收悉。該建議對推動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具有指導意義。經與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交通運輸委共同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情況。截止2023年底,我區已建成公用、專用電動汽車充電站(點)100余個,充電樁800余個。我區正在積極向上爭取全市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試點和開展全區超充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結合我區實際,認真規劃、建設滿足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推廣運用的充換電基礎設施,持續優化城市、公路沿線和居民社區充電網絡,著力構建布局均衡、運行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服務體系。
(二)峰谷電價政策落實情況。峰谷電價機制和時段劃分由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電動汽車充電樁按銷售電價分類結構屬于工商業用電類別。自2021年10月15日起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實行市場調節價,進入市場的用戶按照市場價格直接向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購電,暫無法直接購電的,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按照重慶市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4號)文件規定,執行分時電價機制,峰谷電價價差為4.2:1,高峰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浮60%,低谷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下浮62%。峰谷電價充分發揮了電價信號在引導電力資源優化配置方面的作用,更好引導用削峰填谷,服務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促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提高電力系統運行效率。
二、下一步工作
(一)爭取政策支持。主動向上對接,積極爭取市級關于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等相關政策;因地制宜,摸索出臺區級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相關政策,進一步推動我區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健康良性發展。
(二)強化電源供給。加快構建充電基礎設施網絡體系,推進電網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優化能源資源配置,鼓勵建設“光、儲、充”一體化充電站,積極打造光伏發電、儲能節能、電車充電等設施相互協調支撐的源、網、荷、儲新型智能微電網,提高電網對清潔能源的接納、配置和調控能力,減輕電網負荷壓力,從而降低充電基礎設施用電成本。
(三)加強安全監管。強化對現有充電基礎設施的安全監管,提升充電基礎設施服務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確保安全可靠運行。
感謝您對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多提出寶貴意見,助力我區充電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
此復函已經彭豪主任審簽。對以上答復您有什么意見,請您填寫在回執上寄給我們,以便進一步改進我們的工作。
重慶市涪陵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4年6月11日
特別聲明:本網站轉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與作者,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凡來源注明低碳網的內容為低碳網原創,轉載需注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