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提出雙碳目標以后,尤其是造林碳匯成為首批四個CCER方法學之一以后,碳匯一詞就迅速為大家所熟知,無論是政府官員還是普通群眾,無論是行業新人還是資深專家,對于碳匯是什么,或多或少都能說出一二,但他們的理解是否準確,就得打個大大的問號了。
從科學角度來說,碳匯可以定義為一定時間內從大氣中吸收并儲存固定下來的二氧化碳,換句話說就是一定時間內碳儲量的增加。舉個例子,一片樹林去年年初的碳儲量為100噸,今年年初的碳儲量為150噸,那么去年一年這片樹林的碳匯就是50噸。那么問題來了,這50噸碳匯就是碳資產嗎?
我們先看一個數據。
上圖是Climate Watch數據庫中,全球排放前十的國家歷年因土地利用變化與森林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其中正值表示溫室氣體排放增加,負值是溫室氣體排放的減少,也就是碳匯。可以看出,自2011年以后,中國一直是碳匯量最大的國家,2020年的碳匯量約為6.5億噸二氧化碳當量。
根據以上數據,我們差不多能得出每年林業碳匯量的數據是在6-7億噸左右。如果從2013年開始算,那么到現在累計的碳匯量差不多得有70億噸!即使按照2020年9月22日起計算,到現在的累計碳匯量差不多也得有20億噸左右。
面對如此龐大的碳匯量,很多人在方法學一出,甚至是沒出之前就按捺不住激動的心顫抖的手了,一心想抓住CCER這個風口,管他三七二十一,簽了大量森林碳匯的項目合同。
但是,這20億噸的碳匯是否都能變成CCER呢,答案是否定的。
我們通常所說的碳匯項目,其實是指可以開發成碳資產的固碳項目。符合這一類項目要求的前提就是項目本身能產生碳匯。但除了能產生碳匯以外,還要符合相關方法學的一系列要求。
這其實與減排項目類似,能夠產生減排的項目千千萬,但真正能變成碳資產的減排項目,只有方法學中規定的那幾種而已。
而哪些碳匯項目可以變成碳資產呢,根據新造林方法學的要求,可以開發碳資產的造林碳匯項目,除了能產生碳匯以外,還有以下要求:
這一條一條看下來,無論是從面積,還是植物種類、林地用途等方面,對于能開發成碳資產的林業碳匯都是做了很多限制的,從而避免了諸如短輪伐周期、土壤擾動、產權不清晰等問題。
曾經有業內人士估算過,按照新造林方法學適用性要求,全國每年可開發碳資產的碳匯量充其量也就2000萬噸左右。
除此以外,項目開發還需要考慮實際的成本與收益,因為開發是有成本的,過小的面積即使符合要求也不具備開發的價值。所以,實際能夠完成開發的碳匯量甚至會低于2000萬噸。
而現實中,我發現有大量“異軍突起”的碳匯開發公司,動不動就幾百上千萬畝的簽約面積。假如按照CCER簽發的總簽約面積來算,不說2000萬噸,2億噸可能都打不住。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因為他們簽的確實是能產生碳匯的項目,但很有可能不是那“2000萬噸”內的碳匯,而是那“7億噸”內的碳匯。根據我們的觀察,僅林地不能是經濟林,造林為2013年之后新造,新造之前為荒地這三個條件篩選下來,可能就會發現80%的項目都是不合格的。
那么大家辛辛苦苦風風火火簽的林業碳匯的項目,到底是這2000萬噸里的,還是7億噸里的,就要好好想一想了。畢竟項目開發成本還是不低的,別到時候項目一個沒開發出來,反倒開發成本虧個底朝天,那就不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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