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推動碳排放雙控工作若干舉措》(以下簡稱《舉措》),提出推進“光伏+”行動,有序推進核電、海上風電項目建設,大力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到2025年底,新增風電光伏裝機600萬千瓦、核電裝機10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扣除原料用能和能耗單列項目用能)在24%左右;到2030年底,風電光伏、核電裝機分別達到8000萬千瓦、1800萬千瓦。科學布局建設抽水蓄能項目,到2025年底、2030年底抽水蓄能累計裝機分別不少于988萬千瓦、2400萬千瓦。
《舉措》強調,合理控制發電供熱用煤,持續推進煤電“三改聯動”,到2025年底存量煤電機組完成節能降碳改造1500萬千瓦以上。推動工業余熱、清潔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熱,探索小型核反應堆供熱。推動建材、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減煤,到2025年底3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全部完成淘汰。
《舉措》指出,積極開展電力、石化等重點行業和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碳排放核算,建立數據共享和聯合監管機制。健全碳排放形勢分析機制,對碳排放增長較快的行業領域進行形勢預警。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重點行業碳排放總量控制。實行重點用能單位化石能源消費預算管理,推動將碳排放管控要求納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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