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建建材聯〔2020〕541號
關于印發《關于推進本市超低能耗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建筑高質量發展,提高建筑健康舒適水平和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制定了《關于推進本市超低能耗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關于推進本市超低能耗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推進建筑高質量發展,提高建筑健康舒適水平和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關于印發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建標〔2020〕65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深入貫徹落實“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譜寫新時代人民城市新篇章的意見》等文件要求,為推進本市超低能耗建筑發展,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重要理念,促進城市建設向綠色、循環、低碳發展轉型。推廣超低能耗建筑,為人民群眾提供健康舒適、節能低碳的高品質建筑,為上海建設生態之城打下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大力推進本市超低能耗建筑發展,到2025年底,全市累計落實超低能耗建筑不低于50萬平方米,形成系統的超低能耗建筑政策和技術體系,打造一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實現超低能耗建筑向標準化、規?;?、系列化方向發展。
三、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在政府投資項目和自貿試驗區新片區、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虹橋商務區、崇明生態島、綠色生態城區等區域內大力推廣超低能耗建筑建設。
堅持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政府統籌協調和政策引導,廣泛調動企業和社會公眾參與的積極性。利用經濟杠桿,通過市場化運作,撬動超低能耗建筑發展。
堅持集成創新。借鑒國外超低能耗建筑技術成果,吸收國內超低能耗建筑經驗,結合本市功能定位、氣候條件和資源稟賦,通過集成和創新,形成一套可復制、可推廣、可持續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設經驗。
堅持產業聯動。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調,實施目標管理,并宣傳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科研單位、材料設備生產廠家、物業及能源管理單位等積極參與,培育超低能耗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四、主要任務
(一)推動項目落地,建設示范工程。自貿試驗區新片區、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虹橋商務區、崇明生態島和綠色生態城區等區域內項目應優先采用超低能耗建筑。各區和特定地區管委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根據區域特點,每年至少落實一至兩個超低能耗建筑項目,做好示范引領。
(二)完善標準化體系,推動超低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結合本市氣候區特點,編制相關的技術標準、導則及圖集,形成完善的超低能耗建筑技術應用標準體系。
(三)加強超低能耗建筑技術研究和集成創新,增強自主保障能力。鼓勵開展超低能耗建筑相關技術和產品的研發,開展一批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研究項目,通過資源整合、開放共享,不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增強自主保障能力,降低建設成本,逐漸形成超低能耗建筑發展的全產業鏈體系。
五、政策支持
(一)財政支持。本市對符合相關要求的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給予財政補貼,具體按照相關扶持政策執行。
(二)容積率計算。超低能耗建筑項目符合本市相關技術要求并經審核通過的,其外墻面積可不計入容積率,但其建筑面積最高不應超過總計容建筑面積的3%;采用外墻保溫一體化(僅采用內保溫一體化的除外)的建筑項目符合本市相關技術要求并經審核通過的,其外墻保溫層面積可不計入容積率, 但其建筑面積最高不應超過總計容建筑面積的1%。
具體按照下表執行。
規劃資源部門在建筑工程設計方案審查階段就超低能耗建筑認定情況征詢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意見。申請容積率計算的超低能耗建筑項目和外墻保溫一體化建筑項目,建設單位應在建筑工程設計方案審查之前向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提交項目專項技術方案等申請資料。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組織對項目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向建設單位出具項目認定意見。建設單位依據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認定意見,在建筑工程設計方案審查階段向規劃資源部門申請核定建筑面積。
(三)鼓勵尚未開工的項目采用超低能耗建筑。已辦理規劃、土地等手續,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改建超低能耗建筑的,同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規劃資源、建設管理等部門配合辦理變更手續。
六、項目審核
超低能耗建筑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在申請辦理綜合竣工驗收之前向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提交項目專項檢測報告等超低能耗建筑項目審核資料。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組織對超低能耗建筑項目進行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向建設單位出具審核意見。相關項目綜合竣工驗收備案材料中應包括超低能耗建筑和建筑外墻保溫一體化內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
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規劃資源等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推進發展超低能耗建筑工作機制,負責本市超低能耗建筑發展的統籌協調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負責超低能耗建筑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各區建設管理部門開展超低能耗建筑推廣工作;制定本市超低能耗建筑項目管理規定,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評價認證,組織發布本市建筑外墻保溫一體化技術目錄。市規劃資源部門負責指導各區規劃資源部門,根據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超低能耗建筑項目和外墻保溫一體化建筑項目認定意見,審定建筑工程設計方案。各區建設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超低能耗建筑的推廣和監督管理以及項目的組織實施。
(二)加大監管力度,實施全過程監督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超低能耗建筑立項、土地出讓、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運行等各環節的監管,建立超低能耗建筑建設全過程閉合管理體系。加強施工圖設計審查,將屬于超低能耗建筑的房屋在施工圖中作出明確標記,并加強施工全過程檢查和工程驗收,確保超低能耗建筑質量。對于項目審核不通過的超低能耗建筑項目,取消財政和容積率計算的支持,項目應按照實際計容面積補繳土地出讓金,并取消項目建設單位、咨詢單位及其法人申報本市超低能耗建筑項目相關政策支持的資格。
(三)廣泛深入宣傳,組織專業培訓
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多種渠道,積極宣傳超低能耗建筑優勢、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先進經驗,增強公眾對超低能耗建筑和相關技術、產品的認知和接受度。加強對開發、設計、施工、監理人員相關業務的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技術和管理水平,在本市營造推廣超低能耗建筑的良好氛圍。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關于推進本市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滬建管聯〔2014〕901號)同時廢止。
工作目標
大力推進本市超低能耗建筑發展,到2025年底,形成系統的超低能耗建筑政策和技術體系,打造一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實現超低能耗建筑向標準化、規模化、系列化方向發展。
主要任務
推動項目落地,建設示范工程。重點發展區域內項目應優先采用超低能耗建筑,各區和特定地區管委會每年至少落實一至兩個超低能耗建筑項目,做好示范引領。
完善標準化體系,推動超低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編制相關的技術標準、導則及圖集,形成完善的超低能耗建筑技術應用標準體系。
加強超低能耗建筑技術研究和集成創新,增強自主保障能力。開展一批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研究項目,不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增強自主保障能力,降低建設成本,逐漸形成超低能耗建筑發展的全產業鏈體系。
政策支持
財政補貼——符合相關要求的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每平方米補貼300元。
容積率獎勵——符合相關要求的超低能耗建筑項目外墻面積可不計入容積率,但其建筑面積最高不超過總計容建筑面積的3%。
鼓勵改建——已辦理前期手續,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改建超低能耗建筑的,同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規劃資源、建設管理等部門配合辦理變更手續。
項目申報
建設單位在建筑工程設計方案審查之前向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提交申請資料。
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組織對項目進行評估并出具項目認定意見-。
建設單位依據認定意見在建筑工程設計方案審查階段向規劃資源部門申請核定建筑面積。
項目審核
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綜合竣工驗收之前向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提交項目審核資料。
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組織對超低能耗建筑項目進行評價并出具審核意見。
項目綜合竣工驗收備案材料中應包括超低能耗建筑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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