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推薦2025年度市級綠色制造名單的通知
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深入實施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建立市、省、國家綠色制造梯次培育體系。經研究,決定開展2025年度市級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要求
(一)綠色工廠
申報此次綠色工廠的應為本市內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從事生產經營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良好,在全市同行業中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原油加工、燒堿、焦化等高耗能行業,所推薦企業的能耗水平原則上應達到或優于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
申報企業要根據《煙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修訂〈煙臺市綠色工廠評價辦法〉的通知》(煙工信綠發〔2023〕1號)按照《綠色工廠自評價報告》(附件2)相關要求開展評價,并向所在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
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組織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產業鏈完整、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在產業鏈發揮主導作用的鏈主企業進行申報,參照《煙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煙臺市綠色設計產品評價辦法(試行)〉〈煙臺市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辦法(試行)〉》(煙工信綠發〔2023〕3號)通知中的綠色供應鏈評價有關要求按照《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自評價報告》(附件4)開展評價,對于電子電器、機械、汽車等3個行業,根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開展評價。
(三)綠色工業園區(產業集群、產業集聚區)
申報市級的,應是區市級及以上工業園區,且園區工業增加值或園區內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比原則上不得低于50%。鼓勵工業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制造水平高的工業園區(產業集群、產業集聚區)進行申報,鼓勵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單位開展綠色工業園區建設工作。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586號)中綠色園區評價有關要求參照《綠色工業園區自評價報告》(附件3)開展評價。
位于同一街鎮內的工業園區(產業集群、產業集聚區)由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或園區管理(運營)機構作為申報主體;
位于同一園區內的產業集群(產業集聚區)由園區管理(運營)機構作為申報主體;
其他工業園區(產業集群、產業集聚區)由區縣(功能區)工信部門或園區管理(運營)機構作為申報主體。
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綠色制造名單:未正常經營生產的;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以“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執行人等。
二、工作程序
(一)單位申報。企業或園區(產業集群、產業集聚區)本著“自愿參與”的原則,采用自評價或選擇具備相應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對照相關標準進行評價,提交自評價報告或第三方評價報告。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評價后,向所在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各區市推薦。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薦意見,填寫“2025年市級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匯總表”(詳見附件1),于2025年3月21日前連同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同時報電子版)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綠色發展推進科。
(三)評審上報。我局將組織有關專家對上報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可進行現場核查。對專家提出的建議名單召開會議研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后,確定2025年度煙臺市級綠色制造名單,并在煙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方網站上予以公示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推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是落實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實施分類指導、簡化優化程序、加強服務協調,認真組織好初審推薦工作
(二)開展廣泛動員。根據《煙臺市綠色工廠評價辦法》要求,申報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原則應在被評為煙臺市市級綠色工廠內遴選上報,因此各區市工業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對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廣泛動員發動、把握申報條件。
聯系人及電話:鄭書河、梁慧麗 6244145、6668391
電子郵箱:ytgxlsfzk@yt.shandong.cn
煙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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