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陽區發改委印發了《朝陽區節能減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其中指出節能減碳專項資金的支持對象為合法經營,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的單位和機構。支持對象應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朝陽區產業規劃布局,且在生產經營中無重大違法記錄和失信行為記錄。實施的節能項目應在本行政區域內。
節能減碳專項資金的支持范圍包括:能源結構調整方面、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方面、引領示范方面、節能降碳管理與能力建設方面。
全文如下:
北京市朝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朝陽區節能減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現將《朝陽區節能減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北京市朝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6月21日
朝陽區節能減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文件規定,為落實綠色發展新要求,加快推動全區綠色低碳轉型,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實現節能減碳工作目標,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節能減碳專項資金由區級財政預算專項安排。
第三條 節能減碳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由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按照職責明確、管理科學、協調配合、強化監督的運作機制共同負責。
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征集項目、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評審、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審和編制年度資金支持方案。
區財政局負責節能減碳資金的年度預算安排、資金撥付、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
第二章 資金支持范圍
第四條 節能減碳專項資金的支持對象為合法經營,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的單位和機構。支持對象應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朝陽區產業規劃布局,且在生產經營中無重大違法記錄和失信行為記錄。實施的節能項目應在本行政區域內。
第五條 節能減碳專項資金的支持范圍包括:
(一)能源結構調整方面;
(二)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方面;
(三)引領示范方面;
(四)節能降碳管理與能力建設方面。
第三章 資金支持標準
第六條 資金支持標準
(一)能源結構調整方面
1.對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年節能量達到50噸標準煤(含)以上,給予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額30%的獎勵。
2.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項目,給予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額30%的獎勵。
3.對申購使用綠色電力且促進區域綠色高質量發展的單位按照交易電量給予每度電0.01元的獎勵。
4.對能碳監測監控系統項目,給予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建部分)30%的獎勵,獎勵上限不超過100萬元。
5.對用能單位的能源審計、清潔生產咨詢項目,依據評審結果給予不超過15萬元獎勵,其中市級資金支持的項目,按照市級資金與項目合同總額的差額給予獎勵,但不超過市級資金支持額度。對清潔生產中高費項目,給予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5%的區級配套獎勵。
(二)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方面
6.對通過國家綠色建筑三星正式標識認證的既有建筑,給予每建筑平方米60元的獎勵,對通過國家綠色建筑二星正式標識認證的既有建筑,給予每建筑平方米40元的獎勵。
7.對于獲得市級獎勵資金的高標準超低能耗建筑項目,按照所獲市級獎勵資金的50%,給予每建筑平方米100元的獎勵。對執行一般標準超低能耗建筑的項目,給予每建筑平方米50元的獎勵。
8.對通過綠色能源與環境設計先鋒獎(LEED)認證鉑金獎的建筑,經審核合格后,按照每建筑平方米1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獎勵上限不超過200萬元。
(三)引領示范方面
9.對經北京綠色交易所認定,當年度實現碳中和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重點用能單位等主體,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10.對列入國家、北京市綠色低碳相關試點示范的單位,分別給予國家級示范項目一次性50萬元獎勵,市級示范項目一次性30萬元獎勵。對獲得能效領跑者的單位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通過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重點用能單位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11.對通過國際或國家級相關標準認證的綠色低碳門店,經審核合格后,按照每個門店2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四)節能降碳管理與能力建設方面
12.對區級年度節能目標責任制落實優秀的年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給予20萬元節能獎勵,對年能耗2000-5000噸標準煤的重點用能單位給予15萬元節能獎勵。
13.對于節能宣傳、節能培訓、節能咨詢、節能項目技術支持等需要重點支持的事項,需經區政府審批后,在節能減碳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七條 對單個法人主體同一年度最高支持額度不超過500萬元(節能目標責任制落實優秀單位的獎勵可同步支持)。
第四章 項目和資金管理程序
第八條 區發展改革委按照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統籌開展相關工作。
第九條 節能減碳項目申報、項目評審及資金撥付程序:
(一)項目申報
1.征集:區發展改革委根據市、區節能政策,結合本區當期節能重點工作,確定年度節能減碳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領域和范圍,面向全區公開發布征集節能減碳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通知。
2.申報:申報單位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形成資金申請報告(詳見附件),并按照當年度征集工作要求進行申報。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應根據相關標準規范進行節能量測算。
(二)項目評審
1.項目初審:區發展改革委根據申報條件和資金支持范圍對各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匯總和初步審查。
2.委托評審:區發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文件評審和現場審核,并形成評審報告。
3.部門聯審: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區財政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聯審,抽取重點項目進行現場復核,并組織召開部門聯審會,征詢各部門意見。
4.項目終審:區發展改革委根據評審報告和部門聯審意見,編制年度資金支持方案,報區政府審定。
(三)資金撥付
區財政局根據審定的年度資金支持方案,履行資金撥付程序和手續。節能減碳專項資金一次性撥付至申報單位。
第五章 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
第十條 節能減碳專項資金使用單位利用虛假材料和憑證騙取節能減碳專項資金,一經查實,由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區財政局收回已安排的引導資金,并在3年內不得申報節能減碳專項資金支持項目,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規定,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加強資金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區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朝陽區節能減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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