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浙江電力交易中心公布《浙江電力現貨市場結算實施細則》,本細則適用于浙江電力現貨市場結算,主要內容包括:結算原則、計量、電費結算流程、批發市場結算、零售市場及終端用戶結算、輔助服務費用結算、市場分攤/返還費用計算、電費支付流程、退補管理及其他事項等。
日前市場按照日前出清價格進行全電量結算。 實時市場按照實時市場出清價格,對實際上網電量(實際用電量)與日前市場交易結果的差值做偏差結算,偏差結算價格為實時市場出清價格。中長期市場按照中長期合約約定價格和日前市場出清價格的差值作差價結算,合約交割點為統一結算點。結算試運行方案對合約交割點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批發市場采用“日清月結”的結算模式,按日發布電能量和市場化輔助服務交易結果,按月進行經營主體所有類型費用結算,生成月結算賬單,并向經營主體發布。零售市場按月進行結算,生成月結算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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