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目前破壞生態環境類案件數量下降、破壞資源保護類案件數量上升都是階段性的打擊成效,這一點我們要予以肯定。”1月31日,最高檢副部級專職委員、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在接受網絡訪談時回答了記者提問時,這兩類案件為什么會“一降一升”做出了解釋。
苗生明說,生態環境是關系黨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問題,也是關系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一方面,最高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領域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雙向銜接工作,對污染環境等破壞生態環境犯罪始終保持依法從嚴懲治高壓態勢。最高檢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于2023年8月會同最高法發布司法解釋,緊盯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重點流域、區域、行業,加大對污染環境類犯罪懲治力度。經持續嚴懲,該類犯罪呈下降趨勢。
2019年至2023年,受理審查起訴污染環境類犯罪37465人。其中,2023年比2019年下降11%。堅決懲治非法排放、傾倒或者處置危險廢物犯罪,2020年起會同生態環境部、公安部開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并先后將重點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納入專項打擊范圍。聚焦破壞生態領域重點犯罪的共性特點,以常見多發領域、環節為切入點,牽頭發布依法嚴懲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犯罪典型案例7件和依法嚴懲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犯罪典型案例4件。
另一方面,最高檢加大對破壞資源保護類犯罪打擊力度,該類犯罪呈上升趨勢。2019年至2023年受理審查起訴379483人。2023年比2019年上升22.9%。具體來說,最高檢會同公安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等9部門專項整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助力長江十年禁漁;全面落實黨中央關于嚴格保護耕地的重大決策部署,從嚴打擊非法占用農用地違法犯罪,起訴2.2萬人。針對盜采礦產資源犯罪多發,起訴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犯罪4萬余人,會同公安部、中國海警局專項整治盜采海砂違法犯罪,牽頭印發《辦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證據指引》,加大辦案指導.
下一步,在依法打擊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方面,刑事檢察部門有哪些思路和舉措?苗生明說,最高檢已注意到,部分破壞資源類犯罪在入罪標準的把握上還需進一步研究,比如,部分地區機械辦案,對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狩獵案件“雙禁”入罪標準的把握不夠嚴格,背離了法律設定的初衷,存在不符合社會危害性特征本質要求的個別現象。
目前,最高檢正在起草環境污染犯罪案件證據指引,準備聯合公安部、生態環境部等會簽印發,進一步統一執法司法標準。“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大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的打擊力度,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深入開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等專項整治,通過專項行動、聯合相關部門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掛牌督辦等方式,打擊一批、震懾一批、預防一批。”苗生明說。
同時,還將進一步推動完善環境資源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針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持續大幅上升,考慮借鑒醉駕治理經驗,加強對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非法狩獵等輕微犯罪治理研究,完善違法與犯罪梯次治理模式,準確劃定刑事行政案件界限,既依法從嚴懲治,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又堅持法理情相統一、罪責刑相適應,尊重生態保護規律。
此外,還要加強與檢察公益訴訟部門、行政檢察等檢察機構內設部門的協作配合,深化環境資源案件“四大檢察”一體履職和部門聯動,有效實現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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