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強1月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發展銀發經濟、增進老年人福祉的政策舉措,審議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指導意見,聽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匯報,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正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草案)》,審議通過《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草案)》。
《 人民日報 》( 2024年01月06日 01 版)
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趙柯此前指出,提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草案,目的是構建一套科學、規范、有序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制度體系,主要方向包括完善數據質量的管理和強化法律責任等。
業內人士認為,與國際上已經成熟的碳市場相比,我國碳交易機制還存在一些短板,比如立法和頂層制度設計仍不完善,與交易機制相配套的財稅、獎懲考核等政策待完善。此外,全國碳市場目前僅納入火力發電行業,范圍和規模有限;碳市場配額總量與碳達峰相關政策銜接尚不明確。因此,碳排放權交易管理亟需啟動立法程序。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去年生態環境部召開的11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趙柯談及《碳排放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時就已指出,《條例》的出臺已到了最后階段。
“碳排放權交易是一個新生事物,在相關制度出臺的時候,生態環境部持非常審慎的態度。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碳市場的建設工作,《條例》多次納入國務院立法計劃,立法機關也在抓緊推進,生態環境部門配合立法機關結合碳市場建設情況,總結地方經驗、借鑒國外立法情況,提出了《條例》的草案,目的是構建一套科學、規范、有序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制度體系”,趙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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