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能源局發布《關于清理貴州省“十四五”風電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第二批項目的通知》,《通知》對73個、裝機552.5萬千瓦(其中風電216.8萬千瓦,光伏發電335.7萬千瓦)逾期或不能實施的項目進行清理,并予以公布。
《關于清理貴州省“十四五”風電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第二批項目的通知》
為推進我省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貴州省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黔能源新〔2021〕97號)和《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黔能源新〔2023〕16號)要求,我局對納入風電光伏發電年度建設規模項目進行調度和梳理,現對73個、裝機552.5萬千瓦(其中風電216.8萬千瓦,光伏發電335.7萬千瓦)逾期或不能實施的項目進行清理,并予以公布。
本次清理項目釋放的消納能力由省統籌,作為后續風電光伏發電指標安排。請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門進一步做好新能源項目管理,優化資源配置,促進新能源有序發展;電網企業進一步統籌優化電網接入布局,做好新能源項目接網服務工作,做到“應并盡并”;新能源企業加快新能源項目推進,做好項目水土保持、安全生產等工作,做到早開工、早并網、早投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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