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于公開征集碳普惠方法學開發建議的通知,申報單位要求具備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學編制技術條件或有溫室氣體自愿減排、碳普惠相關工作經驗的項目業主、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公開征集碳普惠方法學開發建議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深府辦〔2021〕92號)《深圳市碳普惠管理辦法》(深環規〔2022〕5號)要求,為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鼓勵全社會廣泛深入開展溫室氣體減排行動,推動產業低碳發展,高質量建設科學規范、突出深圳特色的碳普惠制度體系,我局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學開發建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
具備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學編制技術條件或有溫室氣體自愿減排、碳普惠相關工作經驗的項目業主、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
二、征集范圍
(一)應符合國家及深圳市相關產業政策要求,體現綠色低碳技術發展趨勢,有利推動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能夠避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或者實現溫室氣體的清除。重點鼓勵提出突出深圳特色的碳普惠方法學。
(二)鼓勵對減排效果明顯、社會期待高、技術可行并具有先進性、具有廣泛基礎和數據支撐、社會和生態效益兼具的行業和領域提出方法學開發建議,其額外性可免予論證或簡化論證。
(三)不能對現有法律法規規定有強制溫室氣體減排義務的行業和領域提出方法學開發建議。
三、有關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填寫《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學開發建議表》(詳見附件1),語言精練、準確。若已形成方法學文本,應按照《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學編制大綱》(詳見附件2)要求編寫材料并與建議表一同提交。上述材料請加蓋公章后,于2024年3月3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送至我局。
(二)我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報的開發建議進行評估、遴選,擇優分批次啟動相關方法學編制和發布工作。我局將持續公開征集碳普惠方法學開發建議。
特此通知。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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