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日前聯合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印發了《新疆生態系統碳匯能力鞏固提升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
《方案》明確了聚焦系統修復和綜合治理,把握鞏固和提升兩個關鍵,強化科技支撐和制度保障,堅持政府引領和市場主導等工作原則。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間,在國家統籌安排下,開展全區森林、草原、濕地、土壤、凍土等調查,逐步摸清生態系統固儲碳本底和增匯潛力;加快推進自治區、地(州、市)、縣(市)、鄉(鎮)四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引導構建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十五五”期間,生態系統碳匯調查監測評估體系不斷完善,支撐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和用途管制制度全面建立并嚴格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取得顯著成效,生態功能重要地區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有效提升。
《方案》強調,發揮科技引領作用,構建生態系統碳匯調查監測評估體系,加強生態系統碳匯調查監測科技支撐。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構建綠色低碳導向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嚴格保護自然生態空間,加強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全面提高自然資源利用效率,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強化生態災害防治。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統籌布局和實施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突出森林和草原在生態系統碳匯中的主體作用,整體推進濕地和河湖保護修復,提升農田和城市人工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加強退化土地修復治理。落實生態系統碳匯相關政策法規,強化生態系統碳匯法治保障,完善生態保護修復多元化投入機制,探索生態系統碳匯交易和體現碳匯價值生態保護補償。形成生態系統碳匯工作合力,加強組織領導,推進試點示范,鼓勵公眾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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