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中國形成了全國碳市場、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為支撐,地方碳交易試點、多地碳普惠機制為補充的碳市場體系,面向“雙碳”目標,找到了一條既與國際接軌,又有中國特色,符合國情的碳排放管理之路。
1月22日,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啟動儀式在北京舉行。至此,這場備受期待的啟動終于畫上句號。
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是推動全社會減排的一項重要創新,有利于推動形成強制碳市場和自愿碳市場互補銜接、互聯互通的全國碳市場體系,對于正在實施的“雙碳”戰略意義重大。
緣起:人為排放的溫室氣體導致全球氣溫升高
隨著全球工業化的推進,全球升溫正愈演愈烈。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周天軍在接受新京報零碳研究院專訪時表示,工業化以來溫室氣體的增加通過溫室效應導致全球變暖,其中的物理學證據毋庸置疑。降碳的目的,就是降低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
根據統計,2010年—2019年的年均化石燃料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約352±18.3億噸,化石燃料的排放占人為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86%。這些人為排放的二氧化碳,就2010年—2019年平均而言,最終約有46%存留在大氣中,23%被海洋吸收,31%被陸地吸收。因此,要減少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濃度,就必須減少排放。
IPCC AR6(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發布的《氣候變化2021:自然科學基礎》)估計,從1850年到2019年人類活動已經釋放了2390 Gt(吉噸)二氧化碳,我們還可再排放400-500 Gt,這樣仍有機會限制升溫1.5℃的幅度,或者再排放1150-1350 Gt使升溫限制到2℃以內。在當前每年排放約40 Gt二氧化碳的速率下,并考慮陸地和海洋對其的吸收后,剩余排放空間會在幾十年內耗盡,留給我們的時間已經不多。
國家氣候中心副主任高榮表示,“近一萬年以來,雖然我們的氣候一直在發生變化,但是近一百年來的氣候變化應該是最劇烈的,過去一萬年完成的氣候周期,已經被近一百年打破。全球的科學界已經公認,人為溫室氣體排放的增加是氣候變暖的主要原因。”
探索:為找到減排之路,全球已經努力30多年
在新京報零碳研究院組織的專題研討會上,國家氣候戰略中心副主任馬愛民對全球對氣候問題進行的努力進行了回顧。
馬愛民表示,氣候規劃從20世紀80年代末以后就受到全球的關注,世界各國為此做出了長期努力。30多年來,全球先后達成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和《巴黎協定》等多份重要的氣候文件。《巴黎協定》確立了長期目標,“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之內,并努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1.5℃之內”,并提出“在本世紀下半葉實現溫室氣體源的人為排放與碳匯的清除之間的平衡”,實現凈零排放。《巴黎協定》出臺標志著以規則談判為主的氣候治理階段逐步走向實施落實目標為主的階段。
2023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八次締約方大會在迪拜舉辦,并達成了“阿聯酋共識”,宣布開啟化石能源的“轉型脫離”時代。
在國內,雖然是一個發展中大國,但我國為了應對氣候變化也做出了長期努力。2007年,第一個《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提出到2010年的行動目標,核心內容是發展可再生能源、植樹造林等相對較間接的減排行動。2009年,在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之前,中國提出到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的具體目標。2015年,中國政府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遞交了國家文件,提出我們國家自主貢獻的主張,指出到2030年前后,爭取實現碳排放達峰。同時,還提出可再生能源的占比、森林覆蓋率等具體指標。2020年9月22日,中國進一步提出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實際上是對2015年提出目標的強化和升級。
思路:符合中國國情的碳市場體系初步建成
2011年,我國啟動了碳排放交易的試點建設,2012年發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2012年,地方碳交易試點開始建設,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深圳作為碳交易試點于2013年分別陸續開始啟動交易。
2020年我國提出“雙碳”目標以后,氣候行動節奏明顯加快。2021年7月16日,我國啟動了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這是以地方碳市場經驗為基礎,并借鑒國外經驗,發展出的我們自己的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
2021年中辦和國辦印發的《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通知》中提出,要加快建設全國用能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健全以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為基礎的碳排放權抵消機制。同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提出,加快建設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逐步擴大市場覆蓋范圍,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額分配管理。將碳匯交易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立健全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前不久公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進一步明確提出:“進一步發展全國碳市場,穩步擴大行業覆蓋范圍,豐富交易品種和方式,建設完善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進一步提高,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碳市場。”
至此,中國形成了全國碳市場、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為支撐,地方碳交易試點、多地碳普惠機制為補充的碳市場體系,面向“雙碳”目標,找到了一條既與國際接軌,又有中國特色,符合國情的碳排放管理之路。
熱點: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機制被寄予厚望
雖然早在2013年,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就開始啟動交易,然而4年后卻被暫停受理新項目。
2017年3月14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公告,在肯定CCER積極作用的同時,表示“存在著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量小、個別項目不夠規范等問題”,并“暫緩受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方法學、項目、減排量、審定與核證機構、交易機構備案申請”。
至此,運行5年多的CCER審定項目超過2800個,已獲批備案項目總數超1300個,簽發近400個項目,簽發量7700多萬噸。
從2017年3月開始,在經歷了政府機構改革,國家發改委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劃轉至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制度的完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出臺之后,“四個方法學”和“四項制度”先后確立,CCER終于為全面啟動做好了準備。
2012年6月13日國家發改委印發《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進入2023年,CCER全面重啟的呼聲就一直不絕于耳。
雖然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機制與原先的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有所不同,但依舊被社會理解為新的CCER,而這一次的啟動也被稱為“CCER重啟”。
自從2020年9月我國宣布“雙碳”目標以來,綠色低碳發展已成大勢所趨。然而,全國碳市場覆蓋行業終究有限,而試點和地方碳市場范圍有限,都無法為全國范圍內組織和個人的自愿減排行動提供有效支撐。
2023年10月19日,生態環境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公布《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
2023年10月24日,生態環境部首批公布了CCER的4項方法學。
2023年11月、12月,一系列政策制度得以公布。
2024年1月22日,靴子落地。隨著全國碳市場體系的“成型”,這場影響深遠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將加速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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