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啟用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的公告,顯示為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 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發改能源〔2023〕1044號文)相關工作要求,切實提升綠證核發效率,推動綠證核發全覆蓋,定于2024年6月30日正式啟用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自2024年6月25日至6月30日,原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停用綠證申領功能,期間發電企業或項目業主可正常登陸查看綠證核發信息。自2024年7月1日起,發電企業或項目業主可通過國家能源局門戶網站“在線辦事”欄目中的“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登陸系統,原登陸賬號和密碼不變。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每月以電網企業、電力交易機構提供的數據為基礎,對已建檔立卡的項目上月電量核發綠證。尚未完成建檔立卡的發電企業或項目業主應盡快完成建檔立卡,避免影響綠證正常核發。
2023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對全國風電(含分散式風電和海上風電)、太陽能發電(含分布式光伏發電和光熱發電)、常規水電、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等已建檔立卡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所生產的全部電量核發綠證,實現綠證核發全覆蓋。作為綠色電力環境權益的唯一憑證,綠證核發全覆蓋及綠證交易將擺脫綠電交易的時間和空間限制,為企業綠色低碳轉型提供可靠的工具。
雖然加快了綠證建設,但目前綠證如何和全國碳市場掛鉤進行抵銷仍不清楚。
目前綠電綠證代表的年間接碳減排量預計高達17億噸左右,如果無區別全部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扣除企業碳排放,將會動搖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基礎,也會對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CCER)市場造成巨大沖擊。截止2024年6月,全國試點碳市場僅上海、天津、北京、湖北共四個市場明確允許使用綠電進行排放抵銷。
全國層面,根據2024年4月3日生態環境部公開征求《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產》顯示,水泥熟料生產過程中通過市場化交易購入使用的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量(綠色電力證書交易憑證載明的常規水電和核電可不提供綠色電力證書交易憑證)可不納入排放計算。如果全國碳市場明確允許使用綠證/綠電進行排放抵扣,則會影響市場對于CCER的需求。
此外,目前CCER首批發布的方法學中,僅并網光熱發電和并網海上風力發電兩個發電項目,不排除之后會有更多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納入CCER方法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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