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北京經信局發布北京市促進制造業和信息軟件業綠色低碳發展的若干措施(京經信發〔2024〕20號),其中提到,對符合要求的節能改造項目,按照項目節能量給予不超過1200元/噸標準煤的資金獎勵,且獎勵金額不超過納入獎勵范圍的項目總投資的25%。
同時,對符合要求的其他綠色低碳改造升級項目,給予不超過納入獎勵范圍的項目總投資25%的獎勵資金。單個項目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原文如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北京市促進制造業和信息軟件業綠色低碳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經信發〔2024〕20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國和北京市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精神,發展新質生產力,大力推進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培育產業綠色發展新動能,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北京市促進制造業和信息軟件業綠色低碳發展的若干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積極推動實施。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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