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9日訊 4月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節能降碳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和《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明確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范圍和標準。兩筆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均采取直接安排到具體項目的下達方式。
據悉,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各類項目性質和特點、中央和地方事權劃分原則、所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統籌支持各地節能降碳項目建設,適度向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碳達峰碳中和、能耗雙控以及資源循環利用工作突出的地區、綠色產業示范基地等傾斜。已有其他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明確支持的項目不在節能降碳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支持范圍。
節能降碳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重點支持內容包括:(一)碳達峰碳中和先進技術示范及應用項目。(二)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節能降碳項目。(三)循環經濟助力降碳項目。(四)其他。以上支持范圍中,列入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清單的參照技術攻關管理并按支持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控制,其他碳達峰碳中和先進技術示范及應用項目、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節能降碳項目支持資金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控制,循環經濟助力降碳項目支持資金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5%控制,單個項目支持資金原則上不超過1億元。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項目原則上全額安排。該專項的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采取直接安排到具體項目的下達方式。
同樣,國家發展改革委統籌支持各地城鎮污染治理項目建設,向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涉及地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綠色產業示范基地等傾斜。已有其他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明確支持的項目不在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支持范圍。
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重點支持內容包括:(一)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二)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等。(三)重點領域環境治理。(四)水污染治理和節水。(五)其他。以上支持范圍中,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和重點行業節水改造項目支持資金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5%控制,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項目支持資金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控制,其他建設項目按東、中、西和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60%、70%、70%控制,單個項目支持資金原則上不超過1億元(全額補助的地區除外)。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項目原則上全額安排。西藏及四省涉藏州縣、南疆四地州、甘肅臨夏州、四川涼山州、云南怒江州等地區項目原則上全額補助。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項目支持比例按西部地區標準執行,兵團向南發展項目按南疆四地州標準執行。該專項的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采取直接安排到具體項目的下達方式。
特別聲明:本網站轉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與作者,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凡來源注明低碳網的內容為低碳網原創,轉載需注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