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山西省能源局關于加強春夏季新能源建設項目安全質量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結合當前形勢任務需求,切實加強新能源建設項目安全質量管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扎實推進項目順利并網投產。
原文見下:
山西省能源局關于加強春夏季
新能源建設項目安全質量管理的通知
晉能源新能源函〔2025〕34號
各市能源局,各有關新能源項目建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和國家能源局關于2025年安全生產工作的統籌部署和工作要求,結合當前形勢任務需求,切實加強新能源建設項目安全質量管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扎實推進項目順利并網投產,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動安全質量提升
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的有力支撐,也是推動能源結構調整,增強能源供給保障能力,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深刻認識推動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政治意義和戰略意義,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抓好新能源建設項目安全質量工作作為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狠抓2025年全國電力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落實,持續開展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將安全生產和質量管控貫穿于新能源項目建設全過程,確保以高水平安全質量管理保障新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完善責任體系,健全協同聯動機制
(一)強化落實主體責任。各新能源項目建設單位要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工程質量首要責任,遵守電力建設工程安全質量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推進安全生產和質量管理標準化;要建立健全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明確各參建單位、各工作崗位的安全質量職責,做到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責任到崗、責任到人;要加強對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參建各方認真整改質量監督發現的問題,及時協調和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二)扎實開展督導檢查。各市縣能源主管部門要堅決扛起屬地監督責任、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做好屬地新能源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要結合年度執法計劃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對新能源建設工程施工有關單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重點督導檢查;要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深入施工現場開展安全檢查,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臺賬,跟蹤督促整改落實,形成閉環管理。
(三)密切政企協同聯動。各市縣能源主管部門、各新能源項目參建單位要通過信息共享和資源整合,共同構建新能源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防線;要做好定期溝通、聯合行動和應急協作,提升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有效防范和減少事故發生;特別是屬地能源主管部門要在加強安全質量監督管理的同時開展入企紓困解難,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將督導檢查與指導幫扶、督促整改與解決問題相結合,聚力解決轄區制約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問題。
三、著眼形勢任務,狠抓關鍵環節管理
(一)做好復工復產安全防范。當前是復工復產高峰階段,各新能源項目建設單位要高度重視、嚴密組織、精心實施復工復產相關工作;要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排查,對所有施工設備進行系統性檢查,清理假期遺留的雜物和隱患,修復受損的防護設施和警示標識;要對返崗人員進行全員安全培訓,詳細學習新能源建設施工的安全規范、特殊作業風險及應急處置流程,確保返崗員工熟練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要強化現場安全監督,安全管理人員加密巡檢,發現違規行為立即制止并嚴肅處理。
(二)強化防災減災救災管理。春夏季節風干物燥,火災風險高,也是各類自然災害的多發期。各新能源項目建設單位要密切關注氣象信息,強化與屬地防火管理部門的協調聯動,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警機制和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加強施工現場及周邊區域的自然災害防治和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做好臨時設施、高處作業設備、起重機械等的安全檢查和加固,規范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與使用,合理配置并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嚴禁在施工現場違規動火作業,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落實防火措施,安排專人監護。
(三)加強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各新能源項目建設單位要將建設施工期間應急管理作為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一環,針對可能發生的各類安全質量、自然災害、森林火災等事故,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定期對施工和運維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響應和處置能力;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救援工作。同時,要建立健全應急值班制度,確保信息暢通,及時報告和處置突發事件。
山西省能源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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