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兵團發展改革委、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聯合印發了《新疆電力負荷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日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就《實施細則》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問《實施細則》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加強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確保能源安全。2023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電力負荷管理辦法(2023年版)》,要求“省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為深入挖掘負荷調節潛力,保障電力供需平衡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為新疆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更好提供能源電力保障,根據《電力負荷管理辦法(2023年版)》,結合我區實際,出臺該《實施細則》。
問:請問《實施細則》出臺的意義是什么?
答: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帶動全區用電負荷特別是工業用電負荷快速增長,新疆電網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用電負荷“雙峰”特征日益凸顯,極端氣候天氣多發頻發增加了電力安全供應壓力。同時,隨著我區新能源項目快速建設,新能源裝機和發電量比重持續增加,但新能源發電波動性、間歇性等特征對電力系統穩定運行帶來挑戰。加強電力負荷管理,對降低高峰時段用電負荷、保障民生及重要用戶用電、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供用電秩序平穩等具有重要意義。
問:請問《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實施細則》共有六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為總則。明確了本細則適用于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經營區內電力負荷管理工作,確定了各類電力負荷管理實施主體的職責分工。
第二部分為需求響應。需求響應是指應對短時的電力供需緊張、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困難等情況,通過經濟激勵為主的措施,引導電力用戶根據電力系統運行的需求自愿調整用電行為,實現削峰填谷,提高電力系統靈活性,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需求響應方案主要包括主體準入條件、執行程序、補貼規則、保障措施等內容。需求響應執行程序一般包括響應啟動、邀約確認、響應執行、過程監測、效果評估、結果公示、資金發放等環節。通過推動需求響應與電力市場有序銜接、高效協同,逐步將需求響應作為電網經濟運行常態化調節措施,不斷提高電力系統靈活性,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第三部分為有序用電。有序用電是指在可預知電力供應不足等情況下,依靠提升發電出力、市場組織、需求響應、應急調度等各類措施后,仍無法滿足電力電量供需平衡時,通過行政措施和技術方法,依法依規控制部分用電負荷,維護供用電秩序平穩和電網安全的管理工作。根據年度電力電量平衡預測和國家相關政策,結合新疆電網歷史最高用電負荷情況,在每年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前分別修訂有序用電方案。有序用電方案調控指標規模不低于新疆電網歷史最高用電負荷的30%,方案按照Ⅰ—Ⅵ級六個等級制定,每5%為一檔。當采取各類提升發電能力措施后,仍無法滿足電力電量時,經履行有序用電必要報告程序后,啟動有序用電方案。主要通過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企業、違規建成或在建項目等領域的用電,有效保障居民、應急指揮和處置部門、國家重點工程、農業等領域的用電安全,確保新疆電網用電秩序和穩定運行。
第四部分為系統支撐。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是實施需求響應和有序用電的技術支撐。各級電網企業要統籌推進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建設,制定負荷資源接入年度目標,動態開展負荷資源排查、核查和監測,加強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建設、運維及安全管理,不斷提升系統負荷調控能力。
第五部分為保障措施。通過建立健全電力負荷管理工作體系、加強負荷管理工作宣傳培訓、組織電力負荷管理工作分析評價等工作落實保障措施。
第六部分為附則。主要對相關名詞進行解釋,明確了本細則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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