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寧德市發改委針對蔡勇強、葉孫周代表提出的《關于給予輸配電價政策實施過渡期的建議》進行答復,省發改委對13個縣輸配電價歸并分2年過渡到位,按國家部署要求進一步完成全省輸配電價同價。故輸配電價調整過渡期不宜再延長。
原文如下:
關于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079號建議的答復
寧發改函〔2024〕59號
蔡勇強、葉孫周代表:
《關于給予輸配電價政策實施過渡期的建議》(第1079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輸配電價管理權限在省發改委,我委與省發改委就輸配電價上漲問題進行了溝通。省發改委解釋了相關政策,表示輸配電價全省同價是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的明確要求,是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目標的階段性任務。我省自2012年起啟動輸配電價改革,制定并逐步調整歸并全省工商業用電輸配電價,經十年過渡已進入最后階段。第三監管周期全省僅寧德4個縣、三明4個縣、南平3個縣、福州1個縣共13個縣尚未同價。2023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定了我省第三監管周期(2023年6月1日起)輸配電價標準,進一步疏導電網輸配成本和電力交易關系,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為平穩落實政策,確保完成“2025年前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初步建成”的任務目標,省發改委對13個縣輸配電價歸并分2年過渡到位,按國家部署要求進一步完成全省輸配電價同價。故輸配電價調整過渡期不宜再延長。
感謝您對發改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領導署名:黃海峰
聯 系 人:陳 清
聯系電話:2835817
寧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5月20日
特別聲明:本網站轉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與作者,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凡來源注明低碳網的內容為低碳網原創,轉載需注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