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首張司法領域跨省林業碳票在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丹灶人民法庭現場交付成功。在南海法院和貴州黔東南雷山縣人民法院的促成和見證下,佛山南海某科技公司與雷山法院環境案件集中管轄區域的劍河縣林業部門簽訂協議,跨省認購劍河縣林業碳匯10萬元。
此次認購碳匯的科技公司為當地“專精特新”企業,因擴大生產線前未按要求及時為新建廠房辦理環評驗收手續,當地執法機關擬對其進行行政處罰。為推動行政非訴爭議源頭防治,南海法院依托“司法碳匯跨省協作機制”,與雷山法院經遠程會商,認為可引導該公司跨省認購貴州省碳匯以履行生態替代性修復義務,從而形成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促使企業自覺履行環保責任、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多贏局面。該方案獲當地執法部門認可。
此次認購正是兩地法院推動落實《司法碳匯跨省協作框架協議》的具體實踐。今年11月,南海法院與雷山法院簽訂跨省協作框架協議,通過借鑒交流兩地“碳匯+生態修復”工作經驗,深化碳匯司法跨省協作,推動辦案成果和生態建設成果跨域共享,融合賦能鄉村振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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