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電解鋁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計劃》。計劃提到,優化產業布局和產能調控。嚴格執行電解鋁產能置換政策,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不再新增電解鋁產能。新建和改擴建電解鋁項目須達到能效標桿水平和環保績效A級水平,主要用能設備須達到能效先進水平。綜合運用環保、節能、安全、技術、質量等手段,依法依規退出和處置電解鋁落后低效產能,加快淘汰200kA以下預焙陽極鋁電解槽。產能退出項目須符合拆除動力裝置、封存電解槽、限期拆除等要求。合理調控鋁錠等高耗能、低附加值產品出口。
全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
《電解鋁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計劃》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4〕9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廳(局)、市場監管局(廳、委)、能源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實施全面節約戰略,加大節能降碳工作力度,深入推進電解鋁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支撐完成“十四五”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制定了《電解鋁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態環境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能源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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